第十九节(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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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的动静和声响?警官,昨晚,我隔壁那对夫妇吵架,吵得很大声,这个算不算动静?”

  “不是说这个。”刘辟云不耐烦地摇头,他说:“我是问你有没有听到一些异样的声响——比如说直升机或者吊塔啊之类重型设备运动的声音。”

  许岩摇头:“没有——我们这里怎么会有直升机飞过?”

  “嗯,那你有没有听过有人打斗、惨叫什么的声音?或者其他特别的声响?”

  许岩装模作样地沉吟了一阵,摇头道:“我什么也没听到。警官,出什么事了吗?”

  刘辟云摇头道:“没什么事,跟你们小区应该关系不大。行了,你拿着书,这是要去上课了吧?我这就不耽搁你了,你忙吧。”

  “哎,刘警官,那我就先走了~回头见~”

  许岩挥挥手,和刘辟云道了声告别便向小区门口走去。他注意到,几个警察都在有意无意地看着自己,就这几句话的功夫,他背后的衣裳已全然湿透了,却还得装出镇定的样子来,在警察们的注视下走得平静自若,那几步路真是走得艰难无比。

  这时候,我们的许岩同学还没意识到一个事实:他对警察的恐惧,其实是完全不必要的。因为在昨天晚上,动手杀人的是朱佑香,抛尸下楼也是朱佑香,朱佑香与许岩没有任何人身隶属关系,也根本谈不上指使。在整个过程中,许岩什么也没做,他因为受伤失血过多,唯一做的事就是躺在地上哼哼而已——严格意义上来说,许岩甚至连同犯或者从犯都算不上。

  所以,大家就明白了,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许岩完全是无罪的。如果非要给他套个罪名的话,唯一靠谱点的罪名就是知情不报或者包庇杀人凶手的窝藏罪了。如果许岩向警察告发朱佑香的话,那他连这个罪名都洗掉了,真的是无罪一身轻了。

  但可惜的是,我们的许公子并没有去告发——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是“告发”这个词根本就不在许岩的思考范围以内,我们的少年拥有着朴素又单纯的道德标准。

  “轩芸是为救我而杀人,我岂能将她出卖?”

  在父母言传身教之下成长起来的许岩,从小就有这么一个观点:叛徒是可耻的。出卖同伴来自救,这是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倘若被出卖的还是自己救命恩人的话,那简直是天理难容了——哪怕这种事符合法律也好。在许岩看来,恩将仇报不但是不可饶恕的卑鄙行径,也是人世间最可耻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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