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抄家、过堂、判刑、结案、扩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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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公孙敬之在爰书中上报了简丰这几个人在此案中的功绩。

  长安县令义纵见乡里出现这么多急公近义之人,大为欣慰,下令对其进行了旌奖,传阅长安城一百六十里。

  有了这个好名声,樊千秋委托公孙敬之办的第二件事情也就容易多了。

  乡老、孝悌力田、里正、里父老和里门监等职,本该由乡里黔首选举产生,府衙一般不会插手。

  可如果府衙中有人站出来插手,在台面下指定合适的人选出任,自然也不可能是选不上。

  有公孙敬之四处疏通,万永社在清明北乡又有名望,再加上钱万年等人的前车之鉴未远,简丰等人顺利上任。

  如此一来,整个清明北乡的民间秩序,就完完整整地掌握在樊千秋和万永社的手中。

  接下来的七八日里,解决了后顾之忧的樊千秋乘胜追击,在乡里又招募了不少子弟。

  整个万永社,转眼之间,核心子弟就扩充到了三百人。

  除此之外,樊千秋还推出了“同子弟”的称号,每月每人只要上交社费2钱,就可以获得“同子弟”的身份。

  同子弟不能从社中领取月钱,也不用承担太多的责任,但遇到困境时,可去社中求助,社中视情况给予帮助。

  说白了,这每个月上缴的2钱,等于一个最低廉的保护费。

  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但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就能救命。

  黔首无钱无势,往上数三五代也许都找不到一个斗食小吏。

  遭灾遇困,根本就无路可走。

  如今只要交2钱就可以背靠一颗大树,实在是合算的生意。

  同子弟的政策甫一推出,云集响应者甚众,万永社门前自然排起了长队。

  清明北乡共有四百户人家,其中三百户居住在闾左,几乎全部交钱入了万永社。

  更有左近毗邻乡里的黔首,也都捏着半两钱来到万永社,想要交钱成为同子弟。

  但是,樊千秋对此事有些犹豫,暂时也就没有松口。

  就这样,长安的天气越来越冷,但是万永社却一日比一日红火。

  人越来越多,钱越收越足,樊千秋要走的仕途,似乎一眼坦荡。

  ……

  元光三年十一月初十,连下了几日的大雨终于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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