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势(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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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若记忆没出错的话,比孔雀还骄傲的陈小米现如今应该在京城的某家文学杂志当编辑吧?

  至于具体是哪家文学杂志?由于年代久远的缘故,他也记不太清了。

  但是、如果、假如自己成了大作家…

  在陈小米最骄傲的文学领域降服她,把她按在地上摩擦,结果会怎么样?

  结果!

  结果就是把名声挣了,把钱赚了,顺便把气出了。

  嚯!

  怎么想、怎么看这都是一件美事儿!

  几乎刹那间,李恒就下定了决心。前生在省政府工作的那7年,他干得就是笔杆子工作,动笔写东西那是家常便饭。

  又加之平时喜爱看书,闲暇时也写过不少文章在报纸上发表,写作不是手到擒来么?

  重生回来找到目标,刚才还郁闷坏了的李恒顿时心情开阔不少。

  常言道: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就算不为了自己,也得替母亲把丢失的脸面给找回来。

  奶奶个熊的!

  叫你丫鼻孔朝天,叫你陈小米成为反李急先锋,老是狗眼看人低,总是瞧不起咱老李家。

  没得说,这口气出定了,办她!拿她第一个祭旗。

  ……

  ……

  青砖伴瓦漆,白马踏新泥,山花蕉叶暮色丛,染红巾。

  屋檐洒雨滴,炊烟袅袅起,蹉跎婉转的你在哪里?

  书里的江南农村,总似这样充满了诗情画意。

  可现实的农村却是:

  马路上,田野里,满眼都是丛生的杂草,满眼都是乱晃的鸡鸭鹅,到处是嘎哦嘎哦,路上还有牛粪,还有狗叫。

  还有阿嫂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在骂架。

  这时天忽然沉了,零零落落下起了雨,豆大的雨珠子一层一层砸在地上,越来越密。

  他娘的这贼老天!

  李恒暗搓一声,顾不得忆苦思甜了,慌忙收起抄网就焦急往家赶。

  只是走得太快,没注意看路两边的草丛,他妈的一不小心就踩了好大一坨狗屎。

  半个鞋底都是!

  狗屎都溢到鞋面上来了,大骂晦气。

  就在此时,张志勇冒雨去而复返,手里还捧着一束鲜红的茶花。

  这缺心眼迎面就贱兮兮地把茶花递他跟前,邀功似地说:

  “这茶花红得贼鸡儿好看,新鲜的,跟陈子矜一样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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