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终于像个官了(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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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高一档”是在常规红包基础上提一档给,赵安听取了这个意见,但不是高一档,而是高了三档。

  送了这位高主事整整一千两的红包。

  带来的两位随员则各给一百五十两,护卫四人每人则是八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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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钱不是赵安私人出的,而是走的府学公账,是可以正式报销的那种合法礼钱。

  “清流”只是说在监察部门工作的人员身份清贵,于朝中事务有很大发言权,但这不意味“清流”不收钱。

  京官本就不比地方官富,这清流日子更难过。

  像高得银这种考上进士被分配在都察院工作的“清流”收入其实是很低的,平日还得经常跟同事、同年、同乡吃饭聚餐,又得参加各种诗文会扩大人脉,每年光“社交”开支就得二三百两。

  而高主事的实际工资一年只有六十两,养廉银也不过八百两,再加上不时要寄钱回老家奉养双亲,自家生活开支,以及时不时招待来京打秋风的穷亲戚,一年下来兜中基本不落钱,甚至还要借钱过年。

  所以,清流官员也是京师当铺、钱庄常客,“银行们”都愿意做清流的生意。

  去年老家一个地主遇到麻烦事请高主事帮忙,高主事便写了封信给老家知县。老家那边知县收到高主事的信自是给这位清流面子,立即出面替地主把麻烦事给解决。

  为此,高主事获得地主回报是150两白银,乐的他当天晚上就偷偷换了便服跑前门胡同快活了一晚。

  其实那位地主遇到的麻烦事当地的举人也能办,但付出的代价要远高于进士,因为举人得赔着笑脸去见县里的实权人物,要请客吃饭走流程,整个一套下来没个几百两根本不行。

  然而像高得银这种进士出身的京官,只需一封信就能搞定。

  属物美价廉,那地主当然请他帮忙了。

  这也充分说明地方官对京官都有一种“敬畏”之心,因为谁也不知道京官哪天会不会变成他的上司,或者在朝中火箭似的上去,成为可以左右地方官命运的存在。

  这一点在扬州知府方大人身上也体现出来,明明比对方高了几品,但方大人对高主事却是特别客气,一口一个高大人,唯恐哪里怠慢了这位在都察院工作的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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