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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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认字。”阿禾摇头,“是教人不再低头。”

  三日后,评议堂内外挤满人群。不仅有本地百姓,还有西域诸国派来的观察使、商团代表,甚至几名穿着晋廷低阶官服的文书小吏,据说是御史台派出的“暗察员”。阳光斜照进窗棂,尘埃如金粉浮动。阿禾走上讲台,面前摆着三样东西:一卷《正始律》,一本《民问录?总卷》,还有一块从莎车废墟中拾回的炭化木板,上面残留着“……不得擅夺民田”几个字。

  她不开口先展卷。启明与五名学生依次诵读昨日呈报的监督条目,一字不差。念毕,阿禾提笔,在素帛上写下今日讲题:“《诉讼篇》第三章:越级上告之权利与限制。”

  然后,她开始讲述陇西那个盲童的故事??如何每日跪坐问答桩旁,请路人代读回复;如何记住三百余条律文;如何在母亲田产被族兄强占时,准确援引《继承法》第十条:“嫡庶同权,女嗣不黜”,并在县衙当庭背出全文,逼得主审县令不得不召集群儒核对法条,最终判还田契。

  堂内寂静如深井。连太常寺监讲官也不自觉前倾身子。

  “他看不见光。”阿禾声音不高,却穿透屋宇,“但他用耳朵听见了正义的模样。你们说,这样一个孩子,若因地方官拖延不理,是否可以越过县府,直诉州司?”

  台下有人答:“可以!《诉讼篇》明载:‘凡遇枉抑,经三告而不理者,得越级陈情。’”

  “那如果州司也推诿呢?”

  “再往上!直至御前!”

  “若朝廷不理呢?”阿禾目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在监讲官脸上。

  全场骤然沉默。

  良久,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那就写进《民问录》,让天下人都知道。”

  是那位曾遭纵火的老妪。

  阿禾点头:“不错。法律不止存在于庙堂诏令之中,也活在万民心口之间。《正始律》之所以为‘正始’,正因为它是起点,而非终点。它允许质疑,鼓励修正,正因为如此,它才配称为‘律’,而不是‘令’。”

  她转身展开一幅地图,正是西域十一城联署《共治盟约》后绘制的“律政流通图”。红线标注各地问答桩位置,蓝点代表已成立的民间律议会,绿圈则是正在筹建的女子识字班。而在中原腹地,密密麻麻的小旗插满了江淮、荆襄、巴蜀的村落??那是自发组织的“水议会”“山林共管会”“流徙者权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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