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一步一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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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完这一枪后,陈子厚双手一松,任凭手中的步枪掉落在地。

  陈子厚知道,他已经打完了步枪中的五发子弹,此时再想要给步枪重新装填子弹已经来不及了。

  现在,他和对面已经惊诧慌乱起来的敌军,已经近在咫尺,敌人觉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陈子厚在扔掉手中步枪的的同时,右手在腰间一划,再抬起手时,已手中已经多出一支闪着瓦蓝幽光的驳壳枪。

  原本装在斜背在身上的牛皮枪套中的驳壳枪,赫然已经出现在他的手中。

  这把驳壳枪,再发起冲锋前,就已经被陈子厚从牛皮枪套中拔出,插在了他腰间的武装带上。

  此时,陈子厚拇指一扣,就已经飞快地搬开了驳壳枪的机头,抬手就是一枪,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有一个敌军士兵被他打得脑浆崩裂。

  这已经是他的步枪装满子弹后,打死的第六个敌军了。

  刚刚这一枪,又将因为第六个敌军士兵被击毙倒下,从而暴露出身体的后面的一个敌军士兵当胸一枪击毙。

  不等这个敌军士兵摔倒在地,陈子厚已经一步跨上前劈手当胸抓住这个敌军士兵的上衣,单手将他挡在自己身前。

  借助这个敌军士兵尸体的遮掩,陈子厚平伸出握着驳壳枪的右手,对着后面不断露出来的敌军士兵,“啪啪啪啪”连续开枪射击。

  其实,在如此近距离作战中,使用手枪是最合适的,尤其是装弹量有十发之多的毛瑟手枪。

  毛瑟手枪是德国毛瑟兵工厂在1896年推出的一款半自动军用手枪,并不需要每打一枪都要手动给子弹上膛,它是自动上弹的。

  毛瑟手枪在国内可谓是大名鼎鼎,国人对他的的称呼有很多,比如盒子炮、驳壳枪、自来得、匣子枪、大镜面等等。

  这种手枪自从清末进入国内后,就大受国人喜爱,是包括土匪在内的国内所有物装的最爱。

  它一直使用到抗美援朝时期,此后其地位才逐渐由苏式手枪所代替,整整在国内辉煌了半个世纪之久。

  陈子厚上城后一直没敢使用它,并不是把它忘了,他在冲锋前就已经把它从牛皮枪套中拔出来斜插在小腹前的武装带上。

  没有第一时间就使用它的原因也很简单,不仅是陈子厚前世从没有使用过这种手枪,还因为他前世就知道,毛瑟手枪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射击时枪口会向上跳动,这会使射出的子弹偏离瞄准部位,距离稍远一些,甚至可能根本就打不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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